已婚女子使用化名與幾人同時談戀愛騙錢 獲刑7年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3月24日訊(全媒體記者 劉樹源)為了追求喜歡的女孩,,不少人會花費大量的財力和精力,,買奢侈品,一起旅游,,甚至直接轉賬……殊不知有些騙子只是打著戀愛的旗號進行詐騙,。湖南高院今日通報了這樣一起案件,已婚女子謊稱單身,,同時和多人交往騙錢,。
2021年1月至6月間,女子張某某通過某短視頻平臺認識了李某某,、肖某某、龔某某,、羅某等單身男性,,之后添加了微信好友。在聊天的過程中,,張某某了解到對方均為大齡未婚或離異男性,,急于戀愛成家,遂決定利用與其談戀愛的方式騙取財物,。實際上,,張某某已婚且育有一女,但她隱瞞了事實,,謊稱自己是某中學的老師,,使用化名與幾人同時談戀愛,然后以急需要錢為其父親償還所欠工程款等理由實施詐騙,。據統(tǒng)計,,張某某先后騙取李某某13萬余元、肖某某7萬余元,、龔某某1.8萬元,、羅某2000余元,,共計人民幣22萬余元。
更離奇的是,,此前張某某就因詐騙罪獲刑,,正處于緩刑考驗期限內,沒想到再次作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巨大。張某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法數罪并罰,。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與正在執(zhí)行的刑罰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官提醒,廣大群眾應保持良好的社交心態(tài),,提高防騙意識,。不要被所謂的甜言蜜語蒙蔽雙眼,要弄清楚對方真實身份和意圖,,絕不可盲目給對方匯款轉賬,,避免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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