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同事家摘梨被砸傷索賠13萬元,?法院:系好意施惠,駁回訴求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6月30日訊(全媒體記者 劉樹源 通訊員 陳梓嫻)瀏陽的劉女士到同事家摘梨子,卻發(fā)生了意外被梨子砸傷,,劉女士將同事告上法庭,,要求賠償13萬元。記者今日從瀏陽市人民法院獲悉,,劉女士的訴訟請求遭駁回,。
到同事家摘梨子被砸傷
劉女士與黎先生在同一家花炮廠務工,得知黎先生家種植的梨子成熟后,,便與另一名同事相約一同前往黎先生家,。因事先未打招呼,當天恰逢黎先生有事外出,,黎先生的妻子黃女士熱情地接待了劉女士,,并主動拿出竹篙幫劉女士去果園打梨。
按照劉女士的要求,,黃女士打下四五個梨子后就未再繼續(xù)打梨,。可就在劉女士撿拾完掉落的梨子后,,樹上突然掉落一個梨子,,正好砸在劉女士的左眼眶上。
劉女士表示,當時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只是做了簡單的處理。但回家后,,她感覺自己的左眼越來越疼痛,,便在事發(fā)二十多天后到醫(yī)院治療,被診斷出眼球挫傷,、脈絡膜破裂,、左耳慢性化膿性中耳炎等癥狀,并住院治療了15天,,產(chǎn)生治療費用一萬多元,。
出院后,劉女士向司法部門申請傷情鑒定,,鑒定意見顯示:劉女士左眼損傷目前遺留中度視力損害評定為十級傷殘,。
索賠13萬元遭法院駁回
在與黎先生協(xié)商賠償事宜未果后,劉女士將黎先生告上了法院,,訴請判令黎先生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營養(yǎng)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3萬余元。
庭審中,,黎先生答辯稱,,事發(fā)當天自己并不在家,妻子出于熱情,,主動幫忙摘梨,,并免費贈與,這是一種好意施惠行為,,不具有過失,,不存在侵權關系,無需承擔責任,,“但出于人道主義和同事關系,,事發(fā)后我還是墊付了4000元醫(yī)療費?!?/p>
瀏陽市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黎先生妻子黃女士應劉女士請求,用竹篙將自家梨樹上的梨子打落并贈與的行為系無償?shù)暮靡馐┗菪袨?,體現(xiàn)了當?shù)剜徖锖湍?、友善誠信的良好民風,雙方之間并無法定或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劉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與伙伴到被告家請求黃女士為其打梨,,理應對梨子掉落引發(fā)的危險性有充分的認知,并加以防范,。因此,,劉女士的受傷,與黃女士打梨不存在侵權責任意義上的因果關系,,對損害事實不具有任何過錯,,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好意施惠是一種做好事的行為,,發(fā)揚了良好的道德風尚,,彰顯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施好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形下,,要求施好人對于受惠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于情于法都不應當予以支持?!敝鲗彿ü俦硎?,劉女士被掉落的梨子砸傷屬于意外事件,要求好客主人對其所受損害承擔賠償責任既無法律依據(jù),,也不利于傳承道德風尚,,故不予支持。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劉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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