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家庭暴力,!長沙33歲女子遭父親家暴,,天心法院發(fā)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3月8日訊(全媒體記者 劉樹源 通訊員 文天驕)近日,,33歲的馮靜(化名)因經常遭受其父親馮山(化名)的家庭暴力,天心區(qū)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依法向其發(fā)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1年12月22日,,馮山因手機丟失需掛失卡號,,于是來到女兒馮靜的住處讓其幫忙掛失。馮靜在電話詢問客服后,,被告知晚上電信工作人員下班無法辦理,,對此,馮山極度不滿意,,便對女兒馮靜進行毆打,、辱罵撒氣,造成馮靜頸部皮下淤血,。馮靜于次日前往醫(yī)院就診,,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2021年12月29日,,馮靜向天心區(qū)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天心區(qū)法院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了解到,馮靜從小就被父親以教育的名義毆打,、辱罵,,即便現已成年,33歲的她仍然在日常還是逃脫不了被打的噩夢,,但因為念及親情,,之前從沒嘗試過報警求助。
2022年1月18日,,天心區(qū)法院依法傳喚馮山進行問話調查,,其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天心區(qū)法院對其進行了口頭警告和訓誡,,并告知其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法律后果,,馮山當即承認錯誤,并表示不再以任何理由毆打女兒,。
在即將發(fā)放人身安全保護令前夕,,申請人馮靜聯系承辦法官,稱念及親情,,且年關將至,,想要先撤回申請,春節(jié)后再做決定,。近日,,馮靜還是來到天心區(qū)法院請求法院發(fā)放人身安全保護令,天心區(qū)法院根據申請,,依法發(fā)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家暴是全社會應予以否定評價的行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場合實施家庭暴力,。本案中的父親馮山對女兒長期肆意無端毆打,、辱罵,是一種畸形的封建教育觀念,,女兒馮靜在每次遭受家庭暴力后,念及親情而不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是一種錯誤的觀念,,殊不知,隱忍的結果會讓施暴變本加厲,,選擇縱容,,意味著永遠活在暴力的陰影中擔驚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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