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設計套路最終“套”住了自己 “酒駕碰瓷”團伙共13人被依法判處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1月11日訊(全媒體記者 李廣軍 通訊員 李丹)醉駕入刑,,后果很嚴重,。于是,,不法分子利用酒駕者妄圖逃避交警處罰的心理,,布設“碰瓷”陷阱,,敲詐勒索,。他們小團伙作案,,分工明確:前站蹲守餐廳、酒吧,,尋找酒駕司機作“獵物”,;半路由專人駕車制造刮擦小事故,并佯裝要報警,,再由“和事佬”現(xiàn)場調(diào)解,,酒駕司機只得賠錢了事。11日,,雨花區(qū)法院通報了一起“酒駕碰瓷”團伙的敲詐勒索案,,對被告人甘某、黃某等13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5個月至7個月,,并處罰金,。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甘某、黃某等13人三三兩兩相互結(jié)伙,,利用酒駕者自知違法,、不敢報警的心理,實施敲詐勒索,。他們作案方式相似,,堪比“小劇組”,角色分工明確:前站人員負責在各飯店,、夜宵店門口蹲守,,選取酒后駕車的人員為作案目標,待其駕車離開時,,立即通知第二組“車手”,;“車手”負責駕駛車輛跟車尾隨,并在酒駕者車輛轉(zhuǎn)彎或者變道時伺機碰撞其車輛制造交通事故,,隨后以司機酒后駕車要報警為由,對其造成心理威懾,;有時還有第三組人員,,負責出面佯裝“和事佬”,最終司機掏錢私了,。通過這一套作案手段,,13名被告人分別在湖南、廣東多地作案共計26起,,其中7起未遂,,總涉案金額高達30萬余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甘某、黃某等13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駕車碰撞酒駕人員車輛并以報警相要挾的方式,,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均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其中,,甘某屬于敲詐勒索數(shù)額巨大,其他12名被告人均屬于敲詐勒索數(shù)額較大,。法院根據(jù)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悔罪表現(xiàn)、退贓退賠等情節(jié),,最終對13名被告人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5個月至7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至4000元不等的刑罰,。
醉駕入刑,不僅是為了打擊犯罪行為,,更是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然而實踐中,部分不法分子卻利用“酒后駕車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精心設計套路勒索錢財,。法官提醒市民,,要合法合規(guī)文明駕駛車輛,時刻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對自己和他人負責,不讓“碰瓷黨”有可乘之機,。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持冷靜,,在使用行車記錄儀、手機錄音錄像等固定好現(xiàn)場證據(jù)的同時,,及時報警,,切勿因私了落入圈套。
>>我要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