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3次酒駕3次被查,,刑拘,!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9月8日訊(全媒體記者 張洋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既是駕駛人必須遵守的交通法規(guī),,也是應當牢記心頭的行車底線。但是,,長沙有2名駕駛人竟然三次醉駕三次被查,,長沙芙蓉交警大隊今日集中辦理了這兩起三次酒駕醉駕的危險駕駛行為案,并向社會通報,。
2020年7月5日凌晨,,東二環(huán)洪山橋路口路段,嫌疑人胡某某(男,,47歲,,湖南長沙人)醉酒后駕駛湘AGD**8小車被芙蓉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民警調查發(fā)現,,此前胡某某已有兩次飲酒駕車行為,,一次是2017年11月7日晚在芙蓉路營盤路口路段醉酒駕駛被開福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一次是2020年4月3日晚飲酒后行駛至遠大路農園路口路段被芙蓉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
2020年8月12日晚,,嫌疑人曹某某(男,28歲,,河北邢臺人)開著湘AS8**3小型轎車行駛至北二環(huán)雙河路路口路段芙蓉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涉嫌醉酒后駕駛,。民警調查發(fā)現,曹某某曾于2018年12月9日晚在東二環(huán)洪山橋路口路段因醉酒后駕駛導致追尾車輛故障而被開福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查獲,,當時駕駛車輛為冀EQJ**1小型轎車,。而2020年1月8日凌晨,曹某某又因飲酒后駕駛湘AS8**3小型轎車,,在人民路萬家麗路口路段被芙蓉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
芙蓉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指導員周文星表示,三次醉駕極為少見,,這體現了駕駛員對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對法律的漠視。據悉,,目前這兩名駕駛員都已被刑事拘留,,由于在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將被罰款800元,、吊銷時限從最后一次接受處罰重新算起,,同時由于有多次醉駕前科,法院將會從重處罰,。
【作者:張洋子】 【編輯:大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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